刑事案件没收的车辆如何处理
1、如果车辆是故意用来犯罪的,对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如果车俩不属于犯罪者所有,且原所有者并不知情,侦查、检察机关对用作犯罪工具的案外人车辆,虽然为侦查及指控犯罪的需要有权暂时扣押,但无权在刑事案件审结后以任何借口继续扣押或予以没收。检察院所称的不退车和准备没收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能够成立。检察院有义务在案件审结后将所扣押的车辆无条件的退还给车主。
2、如果是可以追回的情况,可以去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申请返还,带上相关的`资料的复印件、车子的手续以及和与犯罪者的租赁关系资料,去申请返还,慢的话应该会再3个月,犯罪分子送到法院起诉就会将车子返还,如果快的话几天就能领回车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