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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他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两张。
5、参保户将报销所需材料备齐后交给村或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和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