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更多
分享给好友或到朋友圈
车报废了车牌可以保留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含3年)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4、由以上可知,保留原车牌需要符合上述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