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你感兴趣的问题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似花非花 2024-12-20 00:58:04
推荐回答
似花非花 2024-12-25 09:50:57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天津地区的土地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征收土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时支付给村民,并将收支状况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和支付清单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或者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大家都关注
有问题 @爱问
Powered by 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