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独自享受
2024-09-30 11:48:10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法定性;地域性;专有性;表现性。
网络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