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这一罪名,规定的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销售”,是指以任何有偿方式出卖、转让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同一种商品。至于这种商品的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则在所不问。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以销售数额的大小进行量刑。犯此罪的,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