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判刑了钱可以不赔偿吗?
1、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判刑了钱不可以不赔偿,损坏他人财物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涉嫌此罪的行为人被拘留后,当然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犯此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