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刑的行刑季节并没有固定的规定,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刑罚都有不同的行刑季节。但是一些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在中国古代,根据《周礼》的规定,死刑的行刑时间应该在春秋两季,也就是春季和秋季。这是因为春季和秋季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行刑季节的选择可以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此外,春季和秋季气候宜人,天气较为稳定,也有利于行刑的进行。
在古代欧洲,罗马帝国时期的死刑行刑通常在夏季进行。这是因为夏季气温较高,尸体易于腐烂,可以加速罪犯的死亡,避免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夏季是罗马帝国的战争季节,行刑季节的选择也可以避免对战争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古代死刑的行刑季节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刑罚都有不同的选择。但是一般来说,行刑季节的选择应该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