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轮流抚养可不可以?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所以,双方如果没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协议或是法院判决时考虑轮流抚养子女。
轮流抚养,顾名思义,就是指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在子女与其共同居住期间,不相互支付子女所需的必要生活费,但是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和按比例或者共同承担因子女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抚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