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是按照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确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对于低于2.20m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补偿的款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平方米计算;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者结合补差价。
根据各地经济水平发展不同,国家并没有出具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详细的标准需要查询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标准为准。
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以上的条文可知,征收方给予的补偿费不合理时,此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拒绝签署补偿协议,然后及时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再依法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