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枪毙和注射药物都是死刑执行的方式,目前,大多数地方是以注射药物为死刑的主要执行方式。每每这个时候,我都在想,要是法律允许的话,应该把这些执行的全过程用录下来,贩毒、抢劫、杀人,不管怎样的犯罪,都一一记录下来,然后供大家观看,让大家看一下这种生离死别的场景,这种清醒面对自己死亡的情形,应该是很好的教育片。
网友认为:
执行枪决不能向头部开枪,因为行刑使用的一般系半自动步枪,冲击力大,半个头部都爆裂了。都系向死刑犯心脏开枪;执行射击任务的武警枪响后即向后转归队,并不担负检验犯人确已死亡的任务;检验并确认犯人确已死亡的责任系临场监督的检察官。这是《刑诉法》规定的!本人一共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廿三人次,所以比较清楚。
以前用枪的时候。哪个不是打头,枪管顶在后脑勺上,哪个完了后有脸?不知道就别吹。我还没听说过打心脏的,在那种情况下哪个武警战士心理素质那么好,瞄准打心脏。而且心脏部位多底,搞不好就会喷到两个架犯人的身上。
并不是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穷凶极恶之人,有些人是在特定场景下一时冲动犯下大罪。注射方式相对人性化一些,不管受刑人生前多丑陋凶恶,行刑之后都回归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