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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方式:
1、分割股权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股东,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
2、作价补偿。也就是股权归一方所有,然后获得股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持股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