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网友咨询:
最近各省传销组织日渐猖狂,像之前李文星案的发生让居民人心惶惶,面对传销组织给居民带来的严重后果,法律应怎么制裁?裁判传销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是什么?
李想律师:
现在我觉得您就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太过宽泛了,如果是这个传销问题的话大概会详细的将两个小时的,关于这个传销组织的相关罪名,法律也是压力打击这一块的,不过我还是觉得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太过宽泛了。
徐从义律师:
我国对于传销的有关罪名,有一个专门的罪名就是领导传销组织罪,关于这个罪的犯罪主体就是起领导和组织作用的人员,这是其一,其二呢就是对于传销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于一般的参加这只是其到批评教育的作用,对于领导和组织者要定罪量刑。
苏建伟律师:
关于这个传销组织的犯罪按照法律制裁的角度来看的话,一般量刑都是在五年以下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大概是五年以上的,至于对于这个裁判传销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起到主要作用的人要进行定罪量刑的。
黄良春律师:
这个传销组织罪的罪行,是根据以往非法经营罪里分离出来的,并且这个传销组织罪的罪名是国家重点并且严厉打击的,他的行为若是可以评价为某个罪行的行为的话,那就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