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提取交公租房房租。根据相关政策,公积金可以提取交公租房房租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等。
公积金可以提取交房租的手续
一、开具租房发票
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注意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二、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
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提取。
注意: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