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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动产登记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3、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