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立宪是在资产阶级立宪派的重压下实行的,然而,清政府也就是慈禧并不希望立宪,毕竟立宪对于慈禧这种封建贵族而言,利益将受到很大的损害,此时,慈禧只想安享晚年,有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为由推迟立宪时间。于是,立宪成了空谈,各省官绅普遍不满,立宪派代表纷纷上京,重压下,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可是,这个名义上的立宪大纲却处处以保障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召集并解散议会,总揽司法大权,当时皇帝没有权利,自然而然掌权的是慈禧。另外,清政府也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设立了内阁,可是内阁13人,有7人是皇族,被称为皇族内阁”。所以说,她是家天下,这次的立宪,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