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更多
分享给好友或到朋友圈
为及时发现妊娠期异常现象,保证胎儿健康发育,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及时进行各项检查。妊娠期首次检查时间,应当在怀孕12周之前,具体的时间根据妊娠期的临床表现确定。如果在怀孕早期时没有任何异常反应,可在怀孕10-12周之间到医院就诊,进行超声检查观,察胎儿发育情况。同时做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肾功等化验检查,并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检查时间在第11-12周之间时,还可以同时进行NT检查。如果妊娠期有异常现象,则需要随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