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具体来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少五年。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对象(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销售日期、销售人员、销售价格等信息。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台账、销售单据等销售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是医疗、科研、教育等单位,销售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确定。
总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