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是指在中国行政区划中,直辖市和省份下设的具有副省级别的城市,也称为副省级行政单位。副省级城市的地位高于地级市,但低于省级行政单位。目前中国共有4个副省级城市,分别是重庆市、天津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三亚市。
副市级是指在中国地级市下设的具有副市级别的行政单位,也称为副地级行政单位。副市级的地位低于地级市,但高于县级行政单位。副市级行政单位的设置与撤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目前中国的副市级行政单位数量较多,其中一些比较知名的有北京市的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副市级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