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了《长春市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长春市二环路范围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具体来说,长春市二环路的范围包括长春市南关区、朝阳区、绿园区、宽城区、二道区和净月经济开发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时间为每天的7:00-19:00,超过这个时间段摩托车可以通行。同时,禁止摩托车在二环路内停放。
此举是为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长春市政府也提供了多种替代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等,以方便市民的出行。
违反禁令的摩托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同时车辆也将被暂扣。因此,市民在出行时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