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幸福一生
2024-09-30 11:43:04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极边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沙门岛(位于山东蓬莱县)因为地处偏僻,四面环水,自五代时起便最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幸亏水浒里的林冲没被流放到这里,不然他杀了陆谦那几个狗贼之后,插了翅膀也逃不出去。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据说北宋建隆年间,就有八个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了沙门岛,这就是八仙过海的传说来源之一。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另外,耕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将犯人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获得的收入远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费。另外,将重罪的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而不杀,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宽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