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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的抗结核治疗主要是以早期、联合、规律、适量、全程的原则,通常以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抗结核药物,按照强化期和巩固期治疗方案,以6-9个月的疗程抗痨治疗。对于粟粒性肺结核、耐药的肺结核、复发的肺结核患者可视具体情况加用二线药物以更长的时间,通常在1年以上的抗痨治疗。抗结核治疗通常以晨起空腹服用以增加其血药浓度的作用,再过半小时至1个小时再进食,部分患者因服药引起的胃肠反应明显而出现恶心、呕吐、腹部闷胀痛不适时可以饭后服用,以减少抗结核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