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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是我国古代绘画实路的系统总结。分别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或经营置位)、传移模写(一作传模移写)。
“六法”中涉及的各种概念,在汉、魏、晋以来的诗文、书画论著中,已陆续出现。到了南齐,由于绘画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文艺思想的活跃,这样一种系统化形态的绘画理论终于形成。“六法”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气韵生动”是对作品总的要求,是绘画中的最高境界。它要求,以生动的形象充分表现人物的内在精神。“六法”的其他几个方面则是达到“气韵生动”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