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试点的通知》,确定了21个城市为城市更新试点城市,这些城市分别是:
1.北京市2.天津市3.沈阳市4.长春市5.哈尔滨市6.上海市7.南京市8.杭州市9.合肥市10.福州市11.南昌市12.济南市13.郑州市14.武汉市15.长沙市16.广州市17.深圳市18.重庆市19.成都市20.西安市21.兰州市
这些城市将在城市更新领域进行试点,探索一些新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机制,促进城市更新的高质量发展。试点内容包括: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城市更新规划和管理体系,促进城市更新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加强社区参与和公众意见征集等。同时,这些城市也将面临一些挑战,如如何平衡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如何解决城市更新中的利益分配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