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小三阳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主要根据血清乙肝病毒DNA水平,血清谷丙转氨酶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来决定。同时,结合患者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综合评估患者在疾病进展风险后决定是否启动抗病毒治疗。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发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后,可以考虑观察3到6个月,如未发生自发性乙肝表面抗原血清学转换,且谷丙转氨酶持续升高,再考虑抗病毒治疗。我国已批准的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药物有核苷和核苷酸类药物、普通干扰素和聚乙二醇干扰素。抗病毒的同时,还需要抗纤维化治疗。对于乙肝来讲,治疗原发病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抗病毒治疗,经过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的抗病毒治疗后,肝脏的病理表现,肝纤维化的程度,甚至肝硬化都有所减轻,因此抗病毒治疗是抗肝纤维化治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