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卖猪肉违法。猪肉不得跨区域销售,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流通。动物检疫合格证上有指定销售地点,经营户只能在指定地点销售。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处罚。
法律分析
跨省卖猪肉犯法。猪肉不允许跨区域调运、销售。小型屠宰点宰杀的猪肉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流通,不允许跨区域调运、销售。动物检疫合格证上会标有指定的销售地点,经营户只能在指定的地点销售猪肉,而不能拿到其它菜市场上出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九条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拓展延伸
菜市场涉嫌虚假标注:母猪肉冒充公猪肉销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菜市场涉嫌虚假标注:母猪肉冒充公猪肉销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母猪肉冒充公猪肉销售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将对涉事菜市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同时,消费者也应保持警惕,选择信誉良好的销售渠道购买猪肉,避免受到虚假标注的影响。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结语
合理、规范的市场秩序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基础。跨省销售猪肉、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对涉事菜市场予以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选择信誉良好的销售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一百一十一条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