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用药,短疗程6到9个月,长疗程一般12到18个月,采用三种到五种药物联合使用,这样治疗,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某种药物产生的耐药性,同时还可以提高疗效,降低药物副作用。如果诊断证明已经患上肺结核,一定要规律的坚持用药,中途不能随意停止,初治涂阳肺结核强化期四种药物,每日顿服两个月,巩固期两种药物,每日顿服四个月。复治涂阳肺结核强化期五种药物,每日顿服两个月,巩固期三种药物,每日顿服4到6个月。如果痰菌未转阴,继续用药两个月。涂阴肺结核,强化期三种药物,每日顿服两个月,巩固期两种药物,每日顿服四个月,如果是耐药性肺结核,选用至少两到三种敏感性或未曾用过的抗结核药,强化期五种药物,巩固期三种,一般在痰转阴之后继续治疗18到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