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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是指那些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或物品。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易燃、易爆、易燃性气体、易燃性液体、易燃性固体等易燃物品。
2.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有致癌性、有致畸性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化学物品。
3.高压气体、高温、高压、高速等具有危险性的物理因素。
4.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危险废物等。
5.爆炸品、烟花爆竹、炸药等。
6.其他可能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危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