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城市政府作为城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城市政府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制定城市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组织开展城市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3.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和管理,推进城市垃圾分类、绿化、美化等各项工作。
4.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
除了城市政府,城市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主体。城市居民应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城市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规范,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城市公益事业,推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