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光临我的梦
2025-02-14 23:22:30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才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公司责任问题: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公司的责任如何界定?
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后,公司的责任界定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雇主责任保险或工伤保险,这些保险可能会覆盖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其次,需要评估公司是否提供了安全措施和培训,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如果公司没有履行安全义务或存在疏忽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其职责。此外,还需要考虑员工自身的过失和责任。如果员工在意外发生时没有遵守公司规定或未谨慎行事,责任可能会部分或完全归属于员工。因此,具体的责任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可能需要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然而,对于个人在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的情况,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在判断责任界定时,需考虑是否存在雇主责任保险或工伤保险、公司是否提供安全措施和培训、员工自身的过失和责任等多个因素。具体的责任界定可能需要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