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古老税种是“农业税”,宣告终结的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2005年3月1日正式生效,宣布废止农业税,结束了中国2600年的农业税收制度。
根据该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农民不再缴纳农业税,同时政府也不再对农民征收任何形式的农业税。农业税的废止,标志着中国农村税制的重大变革,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废止农业税的决策,是中国政府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废止农业税,政府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农民的信心和积极性。同时,也为中国农村税制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