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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
公告后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受送达人逾期不出庭逾期不答辩要承担行为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