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一般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根据继续教育新规规定,每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低于90分才算合格,且专业科目的学分必须达到总成绩的三分之二,也就是最低为60分。因此,从业人员还需认真准备,按时通过网上考试或现场学习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