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青少年犯罪这个沉甸甸的社会话题,作为笔者,一名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刑侦一线的同志,心情可以说是无比沉重的。当我们坐在审讯室,面对铁窗内那一张张稚嫩的脸,你怎么也难想像那些罪恶的事,就是他们这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干的,事实不得不让我们去面对,也不得不让社会来关注其内在根源。 据调查,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涉嫌盗窃、抢劫、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等罪名,农村的孩子主要以侵财型犯罪为主,城里的孩子则主要表现在暴力型犯罪方面,而这些孩子的犯罪又往往以多名甚至10余名孩子纠结在一起的团伙性犯罪为突出特点,他们相信“一人胆小、两人胆大、三人什么都不怕”的信条,重“感情”、讲“义气”,崇尚“为哥们儿两肋插刀”,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遇事不能冷静思考,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往往犯罪时,先“动手”后“动脑”,自我控制能力差。只要一人提议,不分善恶,共同响应。 青少年盗窃犯罪,主要以钱财为目的,采取撬锁、破窗等手段入室,以好拿好带的物品或精巧的礼物为主,一般不要大件,作案的目标不固定,随意性大,作案后不掩盖犯罪现场,只要能逃离就行,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从不往家拿,全部挥霍或者存放在同学和朋友家中。盗窃摩托车供自己骑玩,也是如今青少年犯罪的又一特点。他们年龄偏小,还没工作,家中父母往往不会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购买一辆摩托车供他们骑玩,孩子们好奇心强,看到他人骑摩托车时,好不羡慕,往往会促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此外,结伙敲诈比自己年龄小的在校学生或夜晚到公园等偏僻少人之处持械抢劫单身人员或情侣,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父母往往不会给很多钱供孩子吃玩,而他们虚荣心强,在朋友面前怕丢面子,花钱大手大脚,自己又无工作,没钱时,先是偷家里的,后逐渐发展到敲诈比自己年龄小孩子的钱财上,别无他法时,往往会走上结伙抢劫的犯罪道路。 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在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不成熟。青少年大都十几岁,特点是半幼稚、半成熟状态,是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从性错综矛盾的时期。此时,他们的知识不多,社会经验也很少,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而有时又怀疑自己的能力,寻求他人指点。他们在上经常处于矛盾状态,境遇不好时更是如此。一些少年就是在这种心境下,找伙伴“排忧解难”,进而结伙犯罪。 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少年男女的情感比儿童期成熟多了,但他们的情感世界还很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速变化。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盲动。一些少年就是在这种情感的波动下,骤然产生所谓“正义感”、“同情心”、“报恩”等主观意愿支配了自己,头脑发热,“挺身而出”,不计后果,事过之后,冷静下来,才痛悔不已。 认识偏颇,观念紊乱,侥幸作怪。初中阶段的少年认识能力提高很快,能分辨一定是非,判断一些事物,但由于的半幼稚、半成熟状态,经常表现为认识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因而失误,且固执己见,正是常说的“不撞南墙不回头”。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得越来越远,愈陷愈深,不能自拔。一次两次得手的侥幸,更加强化了他们的犯罪意识,直至陷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