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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长级别是正省级,相当于国务院部长级别。省长是省级政府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省级政府的全面工作,领导省级政府的常委会和政府工作部门,制定和实施省级政府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政策,负责省级政府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广东省省长级别的工作职责包括:领导省级政府的全面工作,制定和实施省级政府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政策,负责省级政府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领导省级政府的常委会和政府工作部门,代表省级政府与其他省级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往和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