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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再孕注意事项
叶落知秋 2024-06-22 16: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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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知秋 2024-06-24 11:17:09

现在很多在第一次生产时因为各方面的原因选择剖腹产,产后有的女性还想要第二胎时她们就开始担心了。担心剖腹产会对第二胎有影响,其中只要在怀孕过程中多加小心,您同样可以再拥有一个健康的宝宝。

1)剖腹产后再生育,需在两年后再孕

因为剖腹产后子*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过早的怀孕,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不断增大,子*壁变薄,尤其是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缺乏弹力。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生命。因此,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2)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

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3.)发生腹痛及早就医

瘢痕子*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4)注意胎动情况

胎动是胎儿在子*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每小时要有3--5次或1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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