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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外地人员在居住地停留超过24小时的,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派出所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如果外地人员在居住地停留超过24小时且未向当地派出所报告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因此,外地回来不报备是违法的。外地人员在居住地停留超过24小时,应当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办理居住登记手续,这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不遵守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