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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提成是否违反劳动法?
中年如诗 2025-02-10 0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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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如诗 2025-02-14 23:34:54

违法行为: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业务提成比例,损害劳动者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要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要条款。您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务提成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并说明提成标准参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因此业务提成部分属于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所以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业务提成比例属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结语

经法律分析,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业务提成比例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属于不合法行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议,并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按国务院《关于工人工作时间的限定》第三条、第六条限定,工人满勤是指按法定工作时间出勤,即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限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劳动者有权拒却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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