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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该如何鉴定呢?
火星上的男人 2025-02-12 21: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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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上的男人 2025-02-14 23:30:19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交功能完全丧失,这是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社交功能极度困难,这属于二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社会交往困难。这是三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社会交往严重受限。这属于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社会交往贫乏。这些属于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交往狭窄。属于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社会交往能力降低。属于七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会交往受约束。属于八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属于九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属于十级伤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伤残等级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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