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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