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即劳动改造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的简称。劳动改造人员,是指犯罪后被判处刑罚收监执行的人员,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在劳教所执行,期限一般在三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