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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老师对学生的惩罚如:体罚、关禁闭、罚面壁或者罚跑都是违法行为;但是,正当的管理行为如:罚抄作业,罚打扫课室等不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