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立功是刑法中的一种从轻处罚情节,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前,自愿投案,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找出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其可减轻或豁免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自首立功是我国刑法中赋予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或者豁免处罚的一种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前,自动到公安、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而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共犯的身份和作案经过等情节。根据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在确定自首和立功程度时,审判机关应当参照以下几个方面:①自首的主动性、及时性、实践性;②立功的程度、效果;③犯罪的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④犯罪嫌疑人在逃时间的长短和行踪的密闭程度;⑤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悔罪表现、坦白情节。在刑事审判中,自首立功可以将情节从重减轻,或者减轻量刑幅度较大。
自首立功必须真实供述全部罪行吗?是的。根据《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自首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真实供述全部罪行,否则将不能被视为自首立功,也不会得到相应的从轻或豁免处罚的优惠。
自首立功是一种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帮助打击犯罪的行为,同时也是中国刑法中的一项从轻、减轻处罚的优惠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自首立功不仅能够减轻、豁免处罚,更能彰显其犯罪后的悔改、教育改造意愿,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从轻、减轻其刑事责任的情节。在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案件事实,找出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适用缓刑、免除刑事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