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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展对象关系可以填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审查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对上述的每一个人逐个调查,而是要对那些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交往的人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