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海风
2025-02-14 23:34:46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的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分别构成“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法院、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法律分析
一般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但被骗金额较小的话,报警是浪费警力资源的,而且一般找回几率较小。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拓展延伸
社交软件诈骗:如何保护个人财产并追回损失
社交软件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行为,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并追回损失,以下是一些有效的措施。
首先,提高自我意识和警惕性是至关重要的。要时刻警惕不明来源的信息、陌生人的好友申请和可疑的链接。不要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包括银行账号、密码等。
其次,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密码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的组合,并避免使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密码。同时,确保不同平台使用不同的密码,以防止一旦密码泄露,其他账户也受到威胁。
第三,保持软件和设备的更新。社交软件和操作系统经常发布安全更新,及时更新可以修补已知漏洞,提高安全性。
第四,使用双重身份验证(2FA)功能。2FA要求在登录时输入额外的验证码,提供了额外的安全层,防止他人未经授权访问您的账户。
最后,如果不幸成为社交软件诈骗的受害者,应立即采取行动。报警是首要步骤,向警方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同时,与银行和相关平台联系,尽快冻结账户并寻求帮助以追回损失。
总之,保护个人财产并追回损失需要我们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通过加强安全意识、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启用2FA功能,并及时报警和与相关机构合作,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交软件诈骗的风险并保护自己的财产。
结语
保护个人财产并追回损失需要我们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通过加强安全意识、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启用2FA功能,并及时报警和与相关机构合作,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交软件诈骗的风险并保护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