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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于2014年5月在韩国对SM公司单方提起了诉讼并擅自脱离团队,且凭借EXO组合活动获取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非法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SM公司及EXO组合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对SM公司与其国内外多家善意合作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从而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这不仅是属于严重背弃SM公司与EXO组合其他成员给予其绝对信赖的不道德行为,更是一种滥用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