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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我的世界独自享受 2025-02-13 05: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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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独自享受 2025-02-14 23:28:34

劳动合同解除需履行法律手续,签收解除通知书仅表示收到通知。员工签字后办理工作移交,双方合意解除合同但未立即生效。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合同文本应保存至少两年。单位可解除合同条件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失职、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合同无效、涉刑责任。

法律分析

一、员工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否表明劳动关系解除

1、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存在。

2、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并随后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说明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合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并不表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员工在通知书上签字时就已经解除。

3、在通知书上签字实际意义是表明员工已经收到了单位下发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求职登记的凭证。”

4、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立即解除,而是确认收到通知的证明。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履行法定手续,双方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双方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保存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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