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首先,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生活。其次,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刑满释放人员。最后,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刑满释放人员应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对待与权利。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刑满释放人员的权益,并促进其融入社会。
法律分析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
1、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生活;
2、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刑满释放人员;
3、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对待与权利。
拓展延伸
谁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应当由公安机关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协助其融入社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对于需要继续服刑的罪犯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分别送交监狱或者执行刑罚。因此,公安机关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
结语
刑满释放人员是国家和社会的一份子,应当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同时,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刑满释放人员也应该与其他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和机会,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刑罚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三百一十六条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