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养鱼在中国有长期传统。早在三国时代公元220年左右已有
稻田养鱼的文件记载。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西南地区和 华南的山区和几个高原省份主要是四川、贵州、湖南、江西与浙江,由 于缺少溪流和湖泊,就利用稻田来养鱼,以满足其对鱼产品的需要,因而
稻田养鱼已是这些地方的传统生产模式。
随着1978年以来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报酬与产出挂钩,以
及农业内部结构的逐渐优化,稻田养鱼的发展显著加速。1993年,全国 稻田养鱼的面积达1475万亩约9833k平方米 ,产鱼230000 t亩产15。
5kg, 增产稻谷450000t。
1994年,面积达1540万亩,产鱼260000t,预期可增产
稻谷 480000t。
发展稻田养鱼的地区不再限于四川、贵州等山区省份,而是扩展到包
括华北甚至黑龙江在内的二十多个省和地区。生产的模式也从传统的单 一层面的粗放养殖转变到高堤深沟、垅上种稻、沟中养鱼;从冬休田的单 一养鱼转变到菜-稻-鱼,麦-稻-鱼和稻-晚稻-鱼的轮作;以及从单
一品种鲤鱼转变到包括草鱼、罗非鱼、鲇鱼,甚至螃蟹在内的多品种组 合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