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会做出有罪判决或者无罪判决,如果是不定罪,则是无罪,不存在案底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一、证据不足的案子该怎样处理
刑事案件一般涉及侦察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根据《刑诉法》第175条和第200条规定,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可以要求侦察机关补充侦查或不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为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刑事庭审的步骤
刑事庭审的程序步骤:
1、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到庭情况,告知诉讼参与人有关诉讼权利;
2、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被告人进行陈述;
3、再进行法庭上的陈述、辩论与质证;
4、最后法院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